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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客里很少转别人的文字,转过来的都是比较喜欢的。平时阅读时间不多,所以坚持每天在地铁上看看报纸或者《读者》,让自己养成习惯,不要丢掉。最近想保存几篇比较有意思的文章,在网上没找着,就自己key上来了。第一篇是转自《壹周》的《人人一把碳原子,所以需要爱》,第二篇也是《壹周》上的《身怀绝技的年轻人》,第三篇是《时代报》上的《与蜥蜴并列》。
爱相当于修行,都是相似的生活。人人一把碳原子,所以需要爱,有爱的人,就变成了钻石,没爱的人,就是卖炭翁,炭贱天寒,慢慢冻僵在现实当中。——连岳
身怀绝技的年轻人
文 凹壁虎有一个年轻的女人,从来都没有做过爱,但是她暗暗地喜欢一个男人,但是这也没有什么不好的。她每天都在等啊等,等待和心上人成欢的那一天,为此一直在努力地准备着。她看了很多AV,学习了很多体位和咒语,还研究了各种各样的房中术。她在雪碧里兑上味精,配成山寨版的春药。面对这杯邪恶的液体,她忍不住偷偷地尝了一下,眼前顿时出现了好多心上人的幻影,她不禁觉得自己更想念他了。春药果然是很强大的存在啊。“如果他不喜欢我,就给他喝这个好啦,他一定会意乱情迷,一失身成千古恨。”又有一天,她从一本澳洲红灯区手册上读到一种吸精大法,叫做“用脚抓物”。
于是她开始尝试用脚开瓶,用脚写字,用脚开门,用脚装电池,就连穿针引线、刷牙洗脸的时候,她都会想,这个事情以后也应该用脚来做啊!每当这种时候,大腿内侧的那条肌肉仿佛都会觉得很寂寞似的。在不久的将来,我说不定还可以用脚弹琴呢,她开开心心地想,用脚演奏肖邦第二号钢琴协奏曲怎么样?青涩的爱恋。但她脑袋里又总是出现B小调圆舞曲什么的,这个这个,好像更贴切一点,她一边看谱,一边慢慢地红了脸。
这个女人喜欢的男人,也从来都没有做过爱。但是他也暗暗地喜欢,喜欢……喜欢另外一个男人。他每天都在等啊等,等待和心上人成欢的那一天,为此一直在努力地准备着。他看了很多同人女写的高H高虐小说,学习了很多台词和术语,还研究了各种各样的房中术。他是一个温柔的,喜欢烧菜的居家型gay,他拿手的菜是烧泥鳅,铁板泥鳅、泥鳅钻豆腐什么的,他快乐地想,我喜欢的人吃了,一定会变得和泥鳅一样强大。有时他从医院经过,消化科的牌子总会让他心中突地一跳,羞怯地将脸转向一边。他还坚持每天深蹲100次,蛙跳100次,抬腿100次,睡觉前还会认真地练习提肛。
还有一个不太年轻的女人,做过很多次爱,但是没有什么喜欢的人,最近在家里一个人死去了。上面提到的两个年轻人看到了这则新闻,都非常地难过。原来,年轻没有什么用,身怀绝技也没有什么用,有喜欢的人才是重要的。她又甩了一把纽扣电池在地上,娴熟地将它们捡起归类,而他又将双手垫在头后,默默地蹬起腿来。
与蜥蜴并列
文 加肥猫加菲猫的主人乔恩回忆往事:“当年,我在宠物店,面对你和一条大蜥蜴,好生难以抉择啊。”肥猫自以为身负万千宠爱,乔恩此生的使命就是为了给他提供猫粮,堪称唯我独尊。这下子可好,原来有幸享受这一切的,还有一条丑陋的大蜥蜴。“拜托,不知道这个真相,我也可以活得很好。”加菲猫无奈地抱怨。
与蜥蜴并列,这样的遭遇不算稀奇。譬如,我追求某个颇有魅力的女人的时候,很可能我就不是唯一的候选人。我就有机会体验到加菲猫的沮丧感受:与一条大蜥蜴并列。越是美人,越是有一大票的蜥蜴拖在身后。不仅是与我差不多时候出现的竞争者,还有她的过去时,那些隐匿在黑暗之中,却未曾彻底消失,犹如暗夜星辰般的前男友们。就算竞争成功,还有一些呼之欲出的危险人物,有可能篡夺我地位的卑鄙小人,浮沉在未来的岁月中阴险地微笑。
比起如此众多的蜥蜴,更加令我烦恼的是这样一个残酷的事实:那个可爱却愚蠢的女人,居然在我和蜥蜴之间左右为难、彷徨未决,简直莫名其妙嘛。或许,这就是一个把我从迷梦中唤醒的机会,通过某个女人的眼光得出结论,在一群男人里头,我大致等同于何种货色……总之,在这个世界上,有这么一些原本不消说八竿子打不着,就算八万竿子也未必打得着的男人,却被一个女人串联起来。钱钟书赋予了这些男人一个雅称“同情兄”,但我还是喜欢叫他们一声“蜥蜴兄”。
男人对于“蜥蜴兄”的感想甚为复杂。希望他是一个好人,起码是一个比自己更好的男人。倘若“蜥蜴兄”是一个实在让人无法尊重的家伙,想到自己心爱的女人曾经落在他的手里大受折磨,难免郁闷不已,甚至会有杀人灭口之心。倘若“蜥蜴兄”是一个太好的家伙,好到自己望尘莫及,达到了恐龙级别,也会有些意绪索然。
当然,后一种状况总是好过前一种。电影《失恋排行榜》讲到,洛,一个开唱片店的家伙,偶然和民谣女歌手茉莉上了床。洛得知茉莉曾经和一个他崇拜的著名男歌手有过亲密关系,全无醋意,窃喜不已。在现实世界,洛和那位男歌手自是无法相提并论,但结为“蜥蜴兄弟”之后,他和云端里的偶像在某个女人的面前建立了微妙的关系,取得了局部的平等。
我不晓得女人们喜欢怎么称呼她的前任与继任,姑且叫“蜥蜴姐妹”吧。因为,在她们的小心眼里,对于把情敌们命名为“蜥蜴”,想必会更加感到满意。
在情路上辛苦跋涉的人们,除了背负着透支的信用卡、千疮百孔的自尊心、气喘吁吁的老灵魂,还拖着一长串挥之不去的蜥蜴的阴影。在这个年代,想要一段清清爽爽、纯纯粹粹、明明白白的感情,大约也得耗尽一份荣获五百万彩票的好运气才可以得到吧。
请向加菲猫学习。他只是郁闷了三秒钟,当乔恩端来一盆意大利面,马上把那条大蜥蜴抛到了爪哇国,吃得不亦乐乎。“知道了这些真相,我也可以活得很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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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天,一只小松鼠遇见了一只小狐狸,都特别特别的开心,开心的一起玩耍开心的一起说话,从阳光灿烂的早晨一直到繁星漫天的深夜,它们依旧恋恋不舍,可是天晚了,它们不得不回家。于是它们约定,下次就在头顶的那片大大的白云下见面吧。
可是,当小松鼠想要再找小狐狸时候,却再也找不到那片白云了,那片当它们开心玩耍时候一直一直在它们头顶的那片大大的白云,再也找不到了。它哭着去问妈妈,妈妈说,傻孩子,因为你忘记了,忘记了天上除了有白云,还有风啊,忘记了白云早已随着晨起的风飘向下一个未知的方向,忘记了,或许上帝今天喝米粥明天喝茶,心情不同,所以,日子在变,天气也在变,约定当然也不例外。
哲学上说,变是绝对,不变是相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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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成都回来了。昨天在酒店等饼饼来会合的时候坐在沙发上看《读者》,看到这篇《给九十岁的你》,是刘若英给陈升的书《9999滴眼泪》写的序。心跳不知不觉加快,因为已经知道他俩的故事,而且就像刘若英说的那样,我在西藏听过她的歌。
刘若英写什么都是美的。又看到若尘的留言,感动着这份关心,这篇文字送给你一起分享。还听说刘若英出新专辑了,我现在在听,名字叫《我很好》。
给九十岁的你
很久不见了,我不会自讨没趣的问你最近好不好,因为你的答案总是“活着吧!”在这个不耻“冷笑话”的年代,还能坚持这么幽默的冷言冷语,你应该也算奇葩。
我想即使到了九十岁,你应该还是跟现在一样,像个长不大的小老头,有点愤世嫉俗,满头银发,却还穿着短裤拖鞋自以为游走在不知名的星球吧。
还记得你早当年奋力写书的模样,在光复南路的一家小店里,一壶茶,一包烟,握着笔一个一个字的写下。然后固定在傍晚时,身为助理的我去接你,前往录音室,再帮你把一张张的文字打进计算机里……这样的画面,好像是陈年旧事,也彷佛是历历在目的昨天。
自从你传讯息来要我写序之后,我就陷入恐慌,这怎么写啊?我们之间说什么都是多余的。或者就像你说,你决不再为我写歌,因为你已不懂我。我想,可能我早也不懂你了。而这些不懂其实才是真懂得。然而我只要求,如果这序真能帮你多卖两本书,下次我出书时,你也欠我一篇序。
有时我很恨,为什么我的人生到现在还必须跟你的名字扯在一起,但也许我应该感恩,像“奶茶”这样的名字,也只有你想得出来。朋友从西藏回来,说我的歌大街小巷听的到,因为高原同胞天天要喝奶茶,赞叹我的名字取的好(很冷,但这绝对不是笑话)。
某些人,在你的生命中经过,留下痕迹,有些是鲜明彩色,有些是灰暗黑白,奇怪的是,不管什么时候的你,都让人觉得既极端又模糊。长时间跟你共事的我,清楚知道你是故意的,而且乐此不疲。离开你的人离开了你,因为知道你是故意的;留在你身边的人留下来,因为清楚你乐此不疲,但是没有一点心机。
大多数人都只看见你放荡不羁,自我中心。这我倒可以帮你澄清。如果你真只是他们想的那样,你不会十数年孜孜不倦,笔耕写歌。如果你真是那样的,不可能长久维持平静而甜美的家庭生活。想起有一天你喝醉了,我开着车送你跟箫言中回家,途中,你突然惊醒大叫,要言中去便利商店买两颗茶叶蛋跟一个三明治。言中问你:“阿升,你还吃得下吗?”你迷蒙中回答:“夫人交代,买回去给儿子的早餐。”那个倜傥潇洒的陈升不见了,这一个陈升有些扫兴,但这才是你最应该引以为傲的陈升!
你的确在我生命中扮演了很多角色,我爸爸说了,你住院那时,某个黄昏他独自去看你,坐在病床边,只跟你说了一句:“谢谢你代替了我的角色,比起我,你更是一个称职的父亲。”
你最爱问我:“你快乐吗?”在我离开新乐园后的第一张唱片完成时,我拿着热腾腾的新歌要你听,电话里的你说:“我不用听,你只告诉我,唱这些歌,你快乐吗?如果快乐,那就够了!”我知道你是故意的,是老招。但到现在为止,工作中,虽难免会做一些妥协的事,唯有唱歌,师父的话,我谨记在心。
你说过,大树要在天空交接相会才有意思,那时你的意思是说,我还是颗小苗,别老依附着你,要我自己学着长大!嘿嘿,你总会有九十岁的时候,我也会有八十岁的时候,到那个时候,我不奢望我的树长的比其他人高,也不需要长的跟他人一般高,我只确定,我的树顶能遥遥见的着你的树顶就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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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天又在看一些过去的东西,一些自己写好了存在电脑里的文字和另一些从网上摘下来的文字。觉得自己这一年的变化实在太大,大到不敢相信自己半年多前的想法,大到为当时的感受而惊讶。我想,或许我该越来越明白、也该承认,过去,真的一去不复返了。
咚,睡觉去。
后面的两篇是以前存在电脑里的文章,哪儿弄来的不记得了,说得挺有道理。
王菲,寂寞的贱人啊
深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们就常常不自觉的犯贱。
整夜不睡守在电话前等他的电话,不厌其烦的给他买这买那,追着他嘘寒问暖,鞍前马后的随叫随到,召之即来挥之即去……总之,平常我嘲笑别人并且深表不屑不解不以为然的种种事情,我都毫不犹豫的干了,而且简直变本加厉,用一个字来说就是犯贱,用两个字来说就是自虐狂,用四个字来说就是,不以为耻反以为荣……但是挣扎到最后,该走的还是会走,不属于你的,终究还是留不住。
看到港片里总是有这样的桥段,一个女人心甘情愿的为男友做牛做马毫无怨言,最后还是被扔破烂一样的甩了,换了个比她凶比她娇没她贤惠的女人,宝一样在手心捧着。至于以后该女子痛定思痛,改头换面,焕然一新的重出生天,然后她的前男友肠子都悔青了明白旧爱还是最美,哭着喊着想要重拾旧情破镜重圆——那又是后话了。
我只是觉得,其实爱上一个人,多付出一点,为他犯犯贱没有什么错,只要你们都能享受这样的状态,而且,依然相爱。但那么寂寞的贱着,没有明天,毫无意义的贱着,就实在有些不值得。
就是说,你明明在不顾一切,不求回报的付出,但是那个人,却没有获得同样的满足感,或者即使他领了你的情,也不像你希望的那么快乐。这样的爱情,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,是很不经济的,总体效应太过低下,那是对你无法再生的青春爱情温柔眼泪的巨大浪费。
所以说,犯贱,也是要有常识有算计的,否则你自己趋之若骛的贱了半天,他却避之不及,逃得慌不择路。一场苦心眼看就这样付之流水,最后他躲你躲的辛苦,你恨他恨的入骨,何必?
我这么说,也许有站着说话不腰疼之嫌。但我真的身处过那样的困境,体会过那种卑微的心情,似乎只要他允许自己犯贱,接受自己的关心,已经是莫大的恩赐,已经要感激涕零,已经来不及去想平不平衡值不值得。用白素贞的话来说——值不值得,那已经轮不到我来说了。
但是走出来以后想了想,原本这样低眉顺眼低三下四忍声吞气,只是想留住他,想要用爱来抵抗寂寞。没想到爱到最后,越犯贱越寂寞,那真的是我的错。
因为其实每个人都有承受的低限,尤其是男人,对他太好,爱那么重,他就开始想逃。并不一定就是在玩弄感情游戏人生,只是爱情里有那么多不确定,他还没准备好,你已经在孤注一掷了。爱一旦失衡,必然伴随着距离与身份的错乱,感情的恍惚与幻觉。结果就是你越贱,他越怀疑你的价值,越觉得事有蹊跷,开始不由自主的就想逃跑。有一个朋友比较洒脱,花男朋友的钱花的特别来劲,问她是不是真的喜欢她,她却又说是的。她的观点是这样的——我越爱他就越拼命花他的钱,这样他才会觉得,在我身上投入了这么多时间精力金钱,不是说放手就可以放手的。你当然可以说如果真的没有爱了谁还在乎这点钱呢?但其实很多时候,看似深奥的感情,就是被这样微妙的因素改变了方向,即使你羞于承认。
世间的事情就是这么奇怪,一样东西对于你的价值,有时并不是它为你带来了多少,反而是,你为了得到它,已经失去了多少,你追寻的越辛苦,就会越珍惜,你得到的越轻易,就会放手的越随意。因此大多数犯贱的孩子,都会爱的很辛苦爱的朝不保夕,爱的有些,寂寞。
王菲以前曾经百转千回的低吟:你快乐所以我快乐。她为了那个男人住进简陋的四合院捏着鼻子上厕所,一个人挺着大肚子跑到北京,这样的刻骨铭心,这样的作践自己,终究只换来他的一笑而过。后来她走过了一些风景,看尽了男人的嘴脸,她开始漫不经心的哼着:你喜欢不如我喜欢。所以谢霆锋走了,她也不去挽回,他浪子回头了,她还是要他,反正从此以后,这个男人在她面前是再也抬不起高昂的头。她还愿意牵他的手,走过荒芜的沙丘,那不是犯贱,不过是讨好自己,取悦自己,你喜欢不如我喜欢。
我说了这么多,如果你就是想犯贱,那么你就去罢亲爱的,前仆后继的犯贱,马不停蹄的犯贱,一定要把犯贱进行到底。只要你可以自圆其说;只要你相信他爱你,他不会离开你;只要你,不觉得寂寞。
别把犯贱当真爱
“把犯贱当成真爱”。第一次听到这句话,是从同住的一个女孩子口中。
记得那是一个暖洋洋的初夏午后,寝室里飘著淡淡的紫藤花香,女孩子的脸上幸福的光芒令她分外美丽,于是这句话大家都牢牢地记住了。
当时她正和班上一个男生谈恋爱,男生家在外地,我们印象很深的是,每个周末,女孩子都把一大包男友的衣服带回家去洗,再从家里带来好多好吃的东西给男朋友。
男生都羡慕死这个男孩子,有个对他这么好的女朋友,他们俩好像是大家眼里的恋爱标兵、模范情侣。看著两人甜蜜蜜的样子,大家都想,自己有了男朋友,一定也要对他这么好,让他幸福,才是最大的快乐。
只有女孩子大她八岁的姐姐不以为然,“他对你有你对他好吗?”、“他有请你吃饭吗?”、“会帮你买衣服吗?”
可是正在热恋中的人,谁对谁更好又好什么关系,大家都是穷学生,感情更不能用钱来表现,你对他好,他会对你更好,即使他现在不能回报你,也一定会记在心里,再说,既然是真心相爱,就何必一定要他回报呢?
“不求回报?这哪算是真爱,这不过是犯贱!”
大家听了笑得不行,觉得大姐真势利。毕业以后,女孩子工作,男友上研究生,两人还是一对,女孩子仍旧帮男朋友洗衣作饭。后来男友要出国,忙著上补习班、考托福,两人在一起的时间少了很多。出国要花很多钱,男生家境不太好,自己也只有微薄的收入,所有考试补习,甚至出国的费用基本都是女孩子帮他负担。
后来不够付国外住宿的钱,女孩子再也拿不出更多的了,只好去问姐姐借,姐姐一脸不满:”他一个大男人,好意思这么多钱都让女朋友出? 再怎么说,女孩子也不能倒贴啊!”
“都是自己人,分那么清楚干什么嘛!”
“你又没跟他结婚,他准备什么时候跟你结婚?”
“他说现在没有条件,等他稳定下来再回来结婚。”
“你呀,就这么相信他。”
“这么多年的感情,也会有假吗?”
姐姐拗不过她,只有叹著气把钱给她了。
故事的结局是,男友黄鹤一去不复返,一年后跟女孩子提出了分手。
女孩子哭红了眼,”他为什么要骗我?”大家陪著一起痛骂她的男友忘恩负义。
什么爱是没有条件的,真爱是不求回报的,全都是骗人的鬼话,不知是哪个自私虚伪的家伙编出来的,误导了多少善良的人。
倒是她姐姐在安慰她:”想开点,就当上一次当、学一次乖吧!他未必是在骗你,只是人心是最靠不住的东西。他在你这里得到太多好处,自己却不用付任何代价,你的付出在他心里也没有了价值,你助长了他的自私,也把自己放在很不安全的位置。”
爱是有条件的,就算世上的确有无条件的爱,又能持续多久?
不是你自己爱得精疲力竭,就是看到了对方的自私面目而大失所望,或者他轻描淡写地说声谢谢,便毫无眷恋地离开。
人和人是该互相信任,关心和爱护也应该是相互的,但如果只有一方在任劳任怨付出,另一方心安理得享受,却没有任何回报,那一定不是真爱。
以前待过的一个公司里有一位年轻的女同事,长得小巧可爱,却特别郁郁寡欢的样子,身边好像也没个男朋友。后来大家熟了,知道了她过去的故事,她以前同居的男朋友自己创业开了一家广告公司,一开始很艰苦,请不起人,什么事都要自己做。女孩子又拉业务又当美工又做秘书,累死累活却没有工资,回家还要做饭做家事。
她的朋友都不喜欢她男朋友,说她男朋友是在利用她,把女友当免费佣人和廉价劳工,占了太多便宜,自己却什么也没有付出。女孩子却说:”患难才见真情,他也忙得团团转,难道我看著他这么辛苦不帮他吗?他也是因为把我当自己人,信任我,才让我帮他做这么多事,他说我是他见到过的最好的女人,我会陪著他一起奋斗的。”
朋友们都说她傻,”你又没跟他结婚,谁知道以后会怎样,一旦分手,你什么都不会得到!他如果发不出工钱,也应该给你一些公司的股份,或者给你太太的名份,不管以什么形式,总得给你点什么。他虽然总是说爱你,自己却什么都没为你做,这样的男人太自私可疑。”
但是她想男友不会是这种人,她相信男友的承诺,他说等一切都好起来,他要买很大间有花园的房子,买很漂亮的大钻戒,再向她求婚,而不是草率地把她娶回家。她觉得她的朋友老说他坏话,只是因为不了解他,也感觉不到他们之间的情深似海,她依然为他做牛做马。后来生意开始好起来了,公司里陆续招了不少新员工,她终于可以轻松一下了。
再后来,她发现了男友和漂亮女秘书的奸情,她愤然搬出了男友的公寓,她以为他一定会来找她回去,请求她的原谅,但是!他再也没来过电话。
这件事对她打击极大,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法再交男朋友,对人彻底失去了信任。后来她终于想通了,离开这种男人,失去的只是锁链,迎来的将是整个世界。
只对他付出,却不要他的回报,短时间内他会感激,时过境迁了还会记得吗?如果男人把这样的女人称为“好女人”,认为你对他无条件的付出才是诚意和真心,那么即使不是有心要利用你,也是个极其自私的人。如果当对方从没有对你付出关心与爱护,甚至对你所做的毫不感激,你却仍是一味对他奉献,那不是犯贱是什么。
年轻时大家都很单纯,既不会看人,也不懂得保护自己,更多时候,是被爱情蒙住了眼睛,只相信自己的感情,分辨不清是非,看不到过来人的经验,也听不进旁观者的劝告。当别人提醒阻止我们时,我们觉得那不过是市侩的人不懂真情,甚至是失意的人嫉妒别人的幸福,都以为自己的生活和别人不同,自己的男友不会和别人一样,我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差的眼光。
经常听到一些伤心故事,就在我们感慨女孩的天真和男人的无情时,却浑然不知自己也可能正陷入危险的境地,等到终于发现了真相时,才大失所望地发现,原来早就熟知的别人的教训,似曾相识、毫无新意的情节,在我们自己身上又可笑得上演了一遍。
爱情重伤之后,有人怀疑真情,有人小心翼翼,有人开始格外算计。其实怨不得别人,更多时候,只是自己太天真。痛定思痛后,渐渐大家变得豁达,见怪不怪,目光锐利如刀,自己也越来越心平气和。
世上不知好歹的人多了,有些人就是这样,只想索取,不肯付出。就当是半夜里的一个梦魇吧!醒来了就好,不值得恨他。
爱的漫漫长路上,好像总会出现一个这样的烂人,让女人成长。从此便会明白,哪一种爱的感觉,才是真实可靠。
一次认识一个大二的小女孩,她和她的老师在秘密恋爱。女孩子自豪地说,他有了我可幸福了,我可以帮他做好多事呢!改作业,帮他打字,帮他收拾房间,大家问她,那他为你做了什么?她说:”我不用他为我做什么,只要我和他在一起就很幸福!”大家于是只好笑著摇头,知道跟她说什么她也听不进去。没过一学期,小女孩痛哭流涕地告诉我们,他不愿意和我长久在一起,说那样会失去新鲜感,很快会厌倦,他只有需要她的时候才打电话给她,他从不把她当女朋友,对她只希望能招之即来,挥之即去。
“他怎么能这样对我?我恨死男人了!”
大家还是看著她笑,好像看见的是当年的自己,毫无疑问,她很快也会长大。
爱是相互的,有所付出,也有所要求,不珍爱自己,别人也不会来尊重你。当他习惯了接受你的付出,一切就变成了理所当然,太容易得到的东西不会珍惜,真爱原来是双方的付出,犯贱之后我们终于领悟。







